关于退还湖北晋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2022年长何集办事处张台通村
根据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清欠工作实施细则》第十条工资支付保证金返还程序规定,我局于2023年4月10日,受理了湖北晋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于退还该公司承建的2022年何集办事处张台通村公路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申请:该公司承建的2022年何集办事处晋轩通村公路工程项目,于2022年7月19日开始施工,2022年11月10日通过竣工验收。截止今日,施工单位各班组民工工资已全部付清。现经施工单位申请,同意予以公示。凡在工程施工期间有被克扣、拖欠工资的民工,请在2023年6月8日前向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联系电话: 0724-7414195 )举报投诉。公示期间如没有举报投诉,将退还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 项目 负责人 |
2022年何集办事处张台通村公路工程项目 | 湖北晋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龙华 |
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