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区大坡镇正式开始申请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
一、发放范围及工作步骤
(一)发放范围:户籍地或常住地在龙圩区且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二)申请(受理)地点:大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申领时间:2022年4月25日起
(四)申请受理
1.村(社区)服务站将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发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并指导填写,填写完成后提交至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有关申请材料内容检查,检查材料内容是否完备、申请优待证种类是否明确等。检查通过的提交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检查未通过的,要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充完善的材料,修改(补充)完善后再按程序重新提交。
2.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有关申请材料内容进行检查,检查材料内容是否完备、申请优待证种类是否明确等。检查通过的按照分批次、分阶段受理录入系统并提交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申请人带齐所需材料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上传证件照,对“优待证关联银行借记卡信息确认书”和“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请表”签字。检查未通过的,在申请材料中注明原因并退回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修改(补充)完善后再按程序重新提交。
二、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
(二)户口簿原件。
(三)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可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拍照。优待证照片须达到上述要求,否则无法上传。
(五)烈士证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七)立功受奖证件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三、咨询电话
1.龙圩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电话:0774-2696821
2.大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电话:189****0983
3.广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电话:177****4580
4.新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电话:189****1717
大坡镇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领取优待证流程
备注:非我区户籍对象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待证发放的,审核流程及要求除参考户籍地所在市、县(区)申请审核流程和要求外,还需重点核实是否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一)在申请之日前在广西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满1年及以上;
(二)本人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有效居住证;如不符合要求,申请人应向户籍地省份申请发放优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