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区拟设置医疗机构公示2019012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现场评估和材料审查,现对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拟设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联系,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公示期:2019年7月15日至7月20日,联系电话:0774-3823665。
经初步核准,拟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名 称:梧州冬文口腔门诊部。
选 址:梧州市新兴二路2-1号一层3号.5号商铺.二层2号商铺
类 别: 口腔门诊部。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位(牙椅): 0(16)。
服务对象:社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谢春英(吴嘉乐)。
诊疗科目: 口腔科。
设置单位(人):谢春英。
特此公示。
梧州市长洲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