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四批X07010097)进行调查处理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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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举报件编号:X07010097)后, 7月2日再次组织万秀环保局、城东镇工作人员、双桥村干部到现场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万秀区城东镇双桥村红星组3位村民在村内养殖生猪,基本情况如下:
1.在红星组投诉反映的李沛林没有养殖生猪,而在红星组村头位置有一养殖户叫李沛华,其生猪养殖数量18头,生猪基本已达到出栏日龄。养殖栏配有露天简易化粪池堆存粪便,由于平时方便群众用猪粪种菜故没有封盖,化粪池粪水排入排水渠中,附近可闻到臭味。
2.李锦权曾在村中养殖猪,但6月17~18日已清空所有的猪,李表示不再养殖生猪,猪舍将逐步拆除。
3.李延强在村尾养殖生猪83头,猪场相对独立,周边只有1户人家,且房子距离猪场较远(100米开外)。养殖栏配有简易化粪池堆存粪便,化粪池没有封盖,化粪池粪水排入附近3个村民种菜用的肥料池。
二、“回头看”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7月2日,联合工作组现场核查,没有发现直接排污到河流影响水源的情况。目前,红星组村民已全部使用人饮工程的自来水。
工作组执法人员现场对李沛华、李延强进行宣传教育,并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15天内做好化粪池、排污渠等设施的密封,对污水进行分级净化处理,不得流往附近的河流,防止对水源以及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7月3日,工作组再次进行核查,李沛华表示尽快将猪出栏且今后不再养殖,至当天已出栏生猪8头。
三.下一步措施
由万秀区农牧局加强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与整改落实:
(1)对已经搬迁清空的李锦权养猪户,加强监管,以防止重新养殖;
(2)督促李延强对养猪点现有简易的纳污池进行改造,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沼气池和储粪池,采用干清粪工艺,做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3)对李沛华养猪户,动员其尽快做好剩余生猪出栏工作,并拆除猪舍,以免给周边村民带来不便。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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