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柳江干流柳江支流(龙江)郁江干流南流江北流河钦江贺江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柳江
干流、柳江支流(龙江)、郁江干流、南流江、
北流河、钦江、贺江自然资源所有权
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按照《柳江干流(上游段)、柳江干流(下游段)、柳江支流(龙江)、郁江干流、南流江、北流河、钦江、贺江等8个河流登记单元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经商南宁市、柳州市、梧州市、北海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河池市、贺州市、来宾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水利厅同意,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柳江干流、柳江支流(龙江)、郁江干流、南流江、北流河、钦江、贺江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以柳江干流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共预划分2个登记单元,即柳江干流(上游段)、柳江干流(下游段)。
本次登记以柳江支流(龙江)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本次登记以郁江干流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本次登记以南流江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本次登记以北流河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本次登记以钦江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本次登记以贺江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10个地级行政区的40个县(市、区),具体见***。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柳江干流(上游段)、柳江干流(下游段)、柳江支流(龙江)、郁江干流、南流江、北流河、钦江、贺江等8个登记单元涉及县(市、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1年 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