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自治区(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方案公告
2022年自治区(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复,现将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予以公告。
自治区下达我县2022年自治区(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2222万元,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具体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如下:
一、资金安排方案(详见***1)
(一)安排衔接资金产业发展项目1150万元;
(二)安排衔接资金雨露计划补助683万元;
(三)安排衔接资金脱贫劳动力(含防贫监测对象)跨省交通补助389万元。
二、资金实施项目计划情况
(一)安排衔接资金产业发展项目1150万元,计划用于以下几个方面(详见***2);
1.安排衔接资金300万元用于2022年“菜篮子”工程蔬菜
产业项目;
2.安排衔接资金200万元用于2022年农业产业化扶持项目;
3.安排衔接资金300万元用于2022年平南县示范区创建项
目;
4.安排衔接资金350万元用于2022年产业以奖代补项目。
(二)安排衔接资金683万元用于2022年雨露计划补助(详见***3);
(三)安排衔接资金389万元用于2022年脱贫劳动力(含防贫监测对象)跨省务工交通补助(详见***3)。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平南县乡村振兴局
平南街道朝阳路865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5-7822955, pnxxczxj@163.com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平南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