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防城港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公示(第二十八批)
根据《防城港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防政办〔2012〕258号)规定,经审核,防城港市陈玉芬等4户家庭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现将申请家庭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申请家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请向防城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收件日期为准)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70-2883535。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将纳入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如实反映公告对象的情况受法律保护。
通讯地址:防城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建设科 市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楼1110室
***:2017年防城港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花名册(第二十八批).xls
防城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