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桥司法所基层调解四坚持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为进一步优化乡村综合治理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漆桥司法所组织开展村庄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工作专项行动,以“四坚持”为工作方法,为法治乡村建设保驾护航。
一是坚持“队伍建设”。积极完善村居法律顾问选任考核机制,对辖区内所有村居法律顾问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法律顾问及时进行更替。选聘高素质、高能力的法律团队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每月定期提供法治宣传服务,通过接受咨询、法治讲座、以案释法、调解矛盾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是坚持“预防为主”。完善群众矛盾纠纷排查研判预警机制,坚持区块化为主,条块化相结合的矛盾排查机制,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的矛盾排查与调解的工作格局。街道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网格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群众纠纷的排查与调解工作,摸清矛盾症结所在,对症施策,早发现早调解,努力做到矛盾不激化,矛盾不出村。
三是坚持“就地化解”。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邻里矛盾、婚姻家庭等常见性、多发性的矛盾,根据矛盾化解的难易程度,认真制定纠纷调解方案,选派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及时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激化。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疑难复杂纠纷,司法所积极报告上级部门,加强与公安、综治、社区协调沟通,形成多元化解合力,确保矛盾不上交。
四是坚持“载体建设”。积极盘活基层法治文化资源,通过宣传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的村规民约,在基层形成崇尚法治、友善和睦的文化生态。积极推进自然村法治广场建设,现法治广场不仅成为村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而且成为村民矛盾纠纷化解的主阵地。广大村民既是矛盾化解的见证者也是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