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仪陇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和地价水平,我县拟对仪陇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作调整。现将《仪陇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2月18日至2023年3月19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邮寄地址:仪陇县财政局会计和财税法规股
邮政编码:637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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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17—7221818 138****5865
***:仪陇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仪陇县财政局
2023年2月18日
***
仪陇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对仪陇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
仪陇县城区、建制镇、工矿区规划范围内的应税土地。根据市政建设情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将仪陇县城镇土地划分为一至五级(城区划分为三级,建制镇划分为二级),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10元至1.8元,具体等级范围及税额标准详见***。
二、执行时间
上述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如有效期内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修订或者重新发布,则按修订或者重新发布的政策文件执行。
仪陇县土地等级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表
土地等级 | 每平方米 | 等级地域范围 | |
年税额(元) | |||
一级 | 10 | 县城 | 东至冠城大道;南至新南路;西至滨江大道;北至思德大道的合围区域。 |
二级 | 8 | 县城 | 东至国道G245(新政—楠木段);南至思德大道;西至滨江大道;北至嘉陵江三桥连接线的合围区域。 东至站前路;南至龙神街;西至滨江大道;北至新南路的合围区域。 |
三级
| 4
| 县城 | 度门街道办(除河西工业园区外)和上述一级、二级区域范围以外的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含新政航电)。 |
金城镇 | 瑞泉路(1-4号)-西环路(1-7号)-文家湾(1-7号)-东环路(车站坝-辉煌农资公司)-南街-西街(车站坝-高电杆)-禹王街(广电公司-西门口)-奎星街(左右两侧)-方州中央广场-文化路(禹王街口-保健院)-建设路-原交警队路口连线的合围区域。 | ||
马鞍镇 | 南海路(转盘-加油站)—大湾路—人民北路(1-18号)—人民中路—民俗街—兴安路连线的合围区域。 | ||
四级 | 2 | 金城镇 | 上述金城镇三级区域范围以外的场镇规划范围。 |
马鞍镇 | 上述马鞍镇三级区域范围以外的场镇规划范围。 | ||
立山镇、土门镇、永乐镇、复兴镇、日兴镇、观紫镇、赛金镇、三河镇、三蛟镇、大仪镇、瓦子镇、文星镇、五福镇、先锋镇、杨桥镇、义路镇、张公镇、保平镇、双胜镇、大寅镇、丁字桥镇、二道镇、回春镇、柳垭镇、永光镇、思德镇场镇规划范围。 | |||
五级 | 1.8 | 河西工业园区(四川仪陇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