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宁街道2023年汛前检查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
为扎实做好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全面掌握防汛安全风险隐患,及早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确保水利工程度汛安全,现将2023年汛前检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汛前检查责任。各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汛前检查的重要性,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汛前检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类水利工程汛前检查的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要加强检查组织,落实专门力量,成立汛前检查工作小组,详细制定检查计划,确保各项检查措施落到实处。
二、查清工程险工隐患。各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要对堤防、水库、重点塘坝、涵闸、泵站、涉水在建工程、消险工程、穿堤构筑物、行洪障碍等进行全面检查,查清险工隐患和防汛薄弱环节,建立问题清单。特别要对辖区内重点塘坝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逐一完善汛期度汛预案。要对去年汛期出现的险工隐患、近年新建工程、历史险工隐患段等进行重点检查。要高度重视对非水利涉水工程、水利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方案检查。做好妨碍河道行洪、水库溢洪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全面排查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缩窄河道行洪段面的设施、场所或行为、河湖淤积的问题。
三、抓好物资队伍核查。各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要做好防汛物资、器材、设备等储备和管理工作,认真查验现有物资、器材、设备的数量和质量,对不符合要求或储备不足的,要及时增储到位;要进一步核查巡堤查检队伍力量组成与水利专业抢险队伍数量规模、专业特长及主要设备等,做好相应的培训、演练和设备维修保养,确保汛期抢险时拉得出、用得上、打得响;同时要加强农村基层防汛防御常识的宣传,提高群众主动防范、依法防灾的自觉性。
四、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各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要结合水情、雨情、工情变化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汛、抗旱等各类应急方案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对水旱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要结合水库安全度汛应急抢护要求,修编水库防汛应急预案等,并在汛前将所有预案、方案汇编成册。
五、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各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要认真分类梳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隐患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级负担的原则,加大投入,尽快消险。对暂时不能处理的,要逐一落实度汛应急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工程度汛安全。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阻水设施,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落实清障责任,明确责任人和时限,确保清障工作及时到位。
六、及时上报检查成果。各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检查总结,规范填报***表格,做好影像资料留存,形成翔实可靠的汛前检查成果,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于3月3日前上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