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的公示(1月31日-2月1日)
依据《***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办2023年1月31日至2月1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类别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及数据来源单位 |
剑阁县粮食仓储物流园区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张晓强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 | 剑人防审〔2023〕02号 | 普通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核定 | 2023/02/01 | 2023/02/01 | 2099/12/31 | 剑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剑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