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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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2月06日发表
经调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违反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前期已完成相关告知程序,现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将下列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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