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局推进执法职能融合提升综合执法成效
自2022年9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来,区交通局聚力聚焦重点领域环节,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检查,有力保障了交通运输市场健康发展。
一、加强执法职能融合。理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条线,加强执法职能融合,提升执法工作效率,减少监管对象负担。梳理工作职能,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分工协作,推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从“物理整合”向“化学反应”的转变。
二、推进交通执法规范化建设。优化执法队伍配置,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量,做到点面结合,全面覆盖。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综合执法水平。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统一的工作指挥体系,强化内部执法工作的协作配合及监督指导。打破行业壁垒,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外部协调,汇集联合执法力量。构建行政执法信息反馈机制,加强与行政许可部门配合,及时抄告推送相关信息,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
今年以来,累计“路警”联合检查、检测货运车辆约22.3万辆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469辆次,卸驳载货物8000余吨。全区20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共检查300余家次,发出《整改通知书》8份。完成一、二、三类维修企业备案70家。检查在建交通项目189个次,发现安全问题433条,下发《交通工程安全监管抽查意见书》39份,无重大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