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9号)文件精神,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市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351万元。根据乡镇上报,结合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拟将资金安排如下:
一、产业项目安排6866.83万元,用于产业配套设施、村集体经济、配套产业路、以奖代补等产业发展项目。
二、基础设施项目安排2916.93万元,用于村屯环境整治、农田水利、桥梁建设、道路维修等项目建设。
三、供水工程项目安排1802.74万元,用于解决安全饮水问题。
四、雨露计划项目安排924.5万元,用于2022年秋季学期中高等教育资助。
五、金融扶持项目安排1200万元,用于2022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
六、乡村公益性岗位安排500万元,用于开发监测对象及易地搬迁安置人口公益性岗位。
七、项目管理费140万元。(项目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2年5月15日至2022年5月24日)。如对项目计划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项目计划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靖西市乡村振兴局(地址:新靖镇绣球大道278号 邮编:533899)。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6-6212296,jxfp2296@163.com。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欢迎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意见和建议,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意见和建议受法律保护。
靖西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15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