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申报2021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残劳就字〔2022〕10号)和《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延期申报2021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的通知》(桂残劳就字〔2022〕38号)要求,结合我县“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更新完善及我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情况,为确保今年按比例审核工作圆满完成,用人单位2021年度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申报期限延长至2022年10月31日,逾期县残联不再受理申报审核,由税务部门按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计 征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请各用人单位将网上申报作为首要办理形式,申报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及时与县残联沟通、处理,确保圆满完成2021年度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报及审核工作,联系电话:0776—3822887。
***: 德保县关于开展2021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工作的通告(德残联字〔2022〕3号)
德保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6月10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