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告知书
尊敬的参保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4 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29 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参保单位,可以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
1、属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所属企业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此类单位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4月至12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17个困难行业所属困难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此类单位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6月至12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1)申请缓缴月之前1个自然月处于亏损状态。
(2)申请缓缴月之前3个自然月累计亏损。
(3)2022年1月至申请缓缴上月累计亏损。
3、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的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此类单位2022年6月至12月,在此期间,参保单位可一次或多次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各符合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如要申请缓缴,可以加入乐业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QQ群(群号368604835),详见《困难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办事指南》、《困难行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如有疑问,可拨打12345服务热线或者向乐业县社保中心0776-7922171电话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告知
乐业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7月5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