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凤山县开展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调整划定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关于召开凤山县开展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调整划定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殡葬管理,积极推进殡葬改革,革除传统殡葬陋习,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保障全县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桂政办电《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于开展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调整划定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35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凤山县开展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调整划定方案》。为切实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凤山县人民政府决定召开《凤山县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调整划定方案》听证会,邀请公众为我县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调整划定建言献策。
一、听证时间、地点
(一)听证时间:2019年6月10日9:00
(二)听证地点:县行政中心五楼会议室
二、邀请听证代表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各乡(镇)2名村委(社区)主任代表(各乡(镇)负责通知);
(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各2名(由县人大办、政协办、老干部局负责通知);
(三)县发改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公安局、交通局、民宗局、司法局、环保局和法制办各1名领导。
三、听证内容
对《凤山县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调整划定方案》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听证,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议程
(一)凤山县民政局罗永忠同志就《凤山县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调整划定方案》(草案)的主要内容和起草依据做说明;
(二)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建议并填写听证会问卷表;
(三)听证代表依次发言提问,决策发言人和辅助决策发言人予以答辩;
(四)听证会代表对听证发言记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凤山县民政局
2019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