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2021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南丹县2021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可行性和必要性
我县地处西南出海交通要道,与贵州交界,地貌以大石山区为主,为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发展肉牛肉羊产业,通过开展“粮改饲”项目能有效推动粮食去库存、优化肉牛和肉羊规模养殖场饲草料结构、降低农牧业成本、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及一二三产业融合,进一步促进了牛羊养殖增产增效、农民增收,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壮大我县肉牛肉羊产业发展。
二、制定依据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94号)。
三、主要内容
(一)任务目标和实施内容
通过实施““粮改饲””项目,扩大全株玉米、甜高粱、高产牧草(桂牧1号)等优质牧草种植面积,以及提高甘蔗尾梢利用率,增加列入饲草料收贮量,为保障优质饲草料供应,2021年全县发展青贮全株玉米等优质牧草面积3000亩,收贮饲草料9000吨。
(二)实施主体
根据养殖企业实施项目意愿及成熟程度等,择优选择南丹县茂晨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丹县鸿达养牛专业合作社、南丹县犇牛养殖有限公司、南丹县宏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南丹县广源肉牛养殖场、南丹县巴平巾帼种养专业合作社等6个养殖企业作为南丹县2021年“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
(三)时间安排
1.2021年7月主要完成项目宣传、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组建项目领导机构,研究部署,完善项目整体工作流程,并完成市级审核、批复。
2.2021年7月—12月组建专业技术工作小组,完成对项目实施主体技术指导,指导项目实施主体按照收贮规程进行饲草的收贮工作。同时组建验收工作组,对项目实施主体收贮饲草料数量、饲草种植等项目的核验工作。
3.2021年12月:项目的绩效评价、总结验收。
四、资金安排
按照“主要用于优质饲草料收贮补助。项目县须在确保全株玉米等青贮饲草数量任务完成的情况下,根据下达本县级补助资金规模确定具体补助标准,项目县级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补贴标准。”的要求,自治区下达南丹县2021年“粮改饲”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在完成种植任务≧3000亩、收贮量≧9000吨后的实际数量进行折算补助。根据养殖企业实施项目意愿及成熟程度等,待项目实施主体完成相应种植、收贮任务后,提出申请,由验收组实地核实验收,经验收通过后,将验收结果在所在村委公开栏和县级政府信息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项目资金拨付给实施主体。
五、组织保障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确保“粮改饲”项目工作顺利实施,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特成立南丹县农业农村局“粮改饲”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公室日常组织、协调、现场指导、阶段核验、补助资金申报和审核等工作。
(二)加强项目实施监管。一是实行项目建设合同管理。项目实施企业要与项目监管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要认真对照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内容依法依规实施项目建设任务。项目任务完成后,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验收,经项目组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进行拨款。同时,茂晨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实施主体要与实施过程的有关方(生产、施工、供销)签订合同等履约文书。二是实施主体签订承诺书。项目实施企业在项目实施前要签订项目承诺书,保证按照项目申报材料及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任务要求进行建设,承诺按质按量按期完成任务,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不造假,不套取项目资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是实行项目建设报告制度。项目实施企业要实行项目建设月报制度,即每月24日前要向县畜牧管理和水产技术推广站报告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县畜牧管理和水产技术推广站接到报告后,要切实组织开展现场核验等工作,并将核验后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经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审核后,在每月25日向市农业农村局、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相关部门上报收贮进度数据。四是加强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县畜牧管理和水产技术推广站要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的沟通联系,对项目建设实施、质量、资金管理等过程进行监管和负责;在企业每个月月报后,县畜牧管理和水产技术推广站要到实地对项目实施真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项目如实完成。
(三)严格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落实,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项目资金挪作他用。为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项目会计必须建立会计档案,收集建设项目的各项合同、协议书、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及与项目资金收支有关的文件资料。账目做到日清月结,报表及时准确。县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对违反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解读机关
本文件解读机关:南丹县农业农村局
解 读 人:宁昌勇
联 系 电 话:0778—721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