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办发〔2021〕25号南丹县自然保护地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丹政办发〔2021〕25号《南丹县自然保护地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市人民政府2021年3月8日召开的研究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等有关问题整改工作专题协调会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南丹县根据《河池市林业局河池市生态环境局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河池市自然保护地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河林〔2021〕1号)精神,为确实掌握我县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现状,坚决遏制自然保护地违规问题,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特制定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围绕“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要求及******“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重托,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监管责任,切实保护自然保护地珍贵自然遗产和景观资源。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自然保护地排查整治,进一步摸清各个自然保护地底数和管理薄弱环节,全面排查和整治自然保护地内破坏生态环境、损害自然资源和景观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维护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原真性、系统性、完整性,守住生态红线,筑牢南丹生态安全屏障。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整治范围、内容。重点检查南丹县罗富泥盆纪地质标准剖面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级九龙沟森林公园、广西南丹拉希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等3个自然保护地从批准建立以来,特别是2013年以来重点和敏感问题以及“绿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主要包括:社会敏感、群众关注、重特大破坏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等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和违建别墅专项清查整治涉及问题、尤其自然保护地内的采矿采砂、水电设施等重点问题;自然保护地范围内未批先建、未批先占、批建不符等造成生态破坏的问题,重点聚焦违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开发房地产、探矿采矿、采石挖沙、破坏湿地资源,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建设旅游项目和水电开发等问题。
(二)完善排查整治工作台账。结合广西自然保护地管理信息平台数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变化图斑实地核查等工作成果,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对自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填写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问题清单,要区分历史问题、民生问题、违规开发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各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及时将排查发现问题清单、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等报县专项行动办公室,县专项行动办公室整理形成上报材料呈县人民政府审定后,按时上报市自然保护地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适用范围
南丹县11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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