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建发热门诊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建发热门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9日-2022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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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2楼217窗口
邮 编:11500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建发热门诊项目 | 鲅鱼圈区 火山大街东 滨海大道北 | 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营口瑞丰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最大床位数为124张,门诊量为20人/天 | 1. 废气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引自活性氧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2. 废水 医疗废水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熊岳污水处理厂。 3. 噪声 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东、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 类标准限值要求;南、西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限值要求。 4. 固废 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污泥及医疗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医疗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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