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奖举报新冠肺炎疫情线索的通告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相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决定扩大举报对象范围,并对积极举报有价值防控线索的群众予以奖励。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报对象
(一)2020年2月21日以来,湖北省、都安县(地苏镇、澄江乡、高岭镇、安阳镇)等疫情重点地区进金人员,未按规定向所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行为;未按要求实施隔离医学观察防控措施的;
(二)2020年2月28日以来,广西区外非疫情重点地区的进金人员,未向所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行为;
(三)2020年2月2日下发的《金城江关于有奖举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线索的通告》所提及的举报对象。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拨打金城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电话(附后)的方式,提供新冠肺炎疫情线索。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方式举报。举报时应提供举报人姓名(匿名代码)、联系方式以及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有效信息。
(二)举报事项应有明确的指向性和较为详细的事实依据。
(三)严禁将道听途说事项或者在媒体上摘抄其他人经历进行举报。严禁伪造、捏造不实信息,严禁诬告、陷害被举报人。
四、奖励标准
举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给予300元奖励;举报其他行为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给予1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五、工作要求
(一)对举报人举报的线索,有关乡镇(街道)及指挥部应如实记录,及时受理,做好登记备案,建立举报档案。
(二)对举报人举报的线索,要及时转交相关乡镇(街道)开展查证。有关乡镇(街道)要在1小时内开展查证;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办理。
(三)各乡镇(街道)及指挥部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8日
金城江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举报电话
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0778—2786359
白土乡 0778—2782228
东江镇 0778—2775222
六圩镇 0778—2210111
六甲镇 0778—2752253
拔贡镇 0778—2666221
河池镇 0778—2718030
五圩镇 0778—2922411
九圩镇 0778—2732005
保平乡 0778—2952010
长老乡 0778—2***3221
侧岭乡 0778—2665660
金城江街道 0778—2283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