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城乡建设局对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1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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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18日发表
刘金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望江社区四组房屋安全隐患的建议》(第4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白塔街道望江社区四组(原斋公山村6组)房屋属居民自建房,因此不符合国、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故无法纳入老旧小区改造。
关于望江社区四组房屋由于年久失修,部分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我们将积极与属地街道办事处联系协调,并配合相关单位、部门对望江社区四组房屋开展安全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并严格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整治,妥善解决并消除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充市高坪区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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