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市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10月15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本月16日至31日,在市区范围实施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单双号限行措施。
近期,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接连出现重污染天气,细颗粒物平均浓度持续上升,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故采取限行措施。
限行区域是我市城区、矿区、开发区以及义平路、义白路、国道307复线、南外环街。限行对象是在我市范围内行驶的所有燃油、燃气机动车(含使用临时号牌的机动车)及持义平路、义白路、国道307复线及南外环街临时通行证的货运车辆。这些车辆车牌尾号为单号的在单日通行,车牌尾号为双号的在双日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以下类型机动车不受禁限行措施影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运输蔬菜、水果、肉蛋、活禽、水产等(绿色)临时通行车辆。纯电动汽车及新能源汽车。
其间,违反限行措施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电子警察抓拍、交通民警巡逻管控等方法予以纠正和查处。(李璋 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