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平窑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山西省河长制办公室晋河办〔2018〕4号文《山西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河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朔州市恢河水利管理处完成了太平窑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2021年6月12日通过市水利局组织的专家审查。按照朔州市水利局《关于协调政府公告水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的通知》(朔水函﹝2021﹞100号),现将划界成果申请应县人民政府公告如下:
一、划界成果
本次太平窑水库划界成果为水库工程管理范围线,包括运行区、工程区、库区管理范围线。
根据以上划界分区及标准,以基本维持现状,兼顾历史,确保水库功能正常发挥的原则,对经常淹没区、临时淹没区及淹没影响区的分别确定,其三者取大值组成外包线所圈范围,确定太平窑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以高程为1067.29 m(原高程系统)。
太平窑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包括:运行区管理范围、工程区管理范围和库区管理范围。
根据确定的划界分区及标准,以基本维持现状,兼顾历史,确保水库功能正常发挥的原则,确定太平窑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及面积,水库管理范围线闭合面积合计1894194.34m2(1.89km2),管理范围线全长6.99km。
(1)运行区管理范围线
朔州市恢河水利管理处是太平窑水库的主管单位,库区上游左、右坝坝肩处分别为管理房和泵房,左坝肩处实际面积5228.43㎡,划界面积5228.43㎡,右坝肩处实际面积6217.71㎡,划界面积6217.71㎡,但本次运行区划界面积已包括在工程区管理范围划界线内,故不单独列出。
(2)工程区管理范围线
工程区包括主坝、泄洪闸等。按照《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2017)的相关规定确定,结合水库坝肩100m实际情况情况,组成闭合范围,总占地面积614877.03m2(0.61km2),管理范围线全长6.11km。
(3)库区管理范围线
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根据水库工程管理需要,结合自然地形条件,本次库区管理范围划界面积为18***033.03m2(1.86km2),管理范围线全长8.52km。
具体划界成果详见附图。
二、意见反馈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朔州市恢河水利管理处反馈意见或提出宝贵建议,
联系电话:0349-8889993。
***1:朔州市太平窑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公里桩坐标表
附图1:朔州市太平窑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