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局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检查
为进一步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确保全区城乡居民享受到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7月6日,龙城区卫计局组织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等单位的业务骨干,对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内容,按照《辽宁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财政补助标准》规定的13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和中医药健康管理等。检查采取查看资料和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现场核实相关文件、项目管理制度、考核填报表、健康档案等资料,实地了解项目工作的规范性和真实性。然后通过被考核机构每个考核项目完成工作量和实际完成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完成的真实性及规范性几个方面进行考核,并作出相应的赋分。采用了电话核查的方式,进一步了解核实服务的真实性和满意度。此次督导检查活动旨在全面了解各基层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实施效果等情况,进一步推动该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使这项惠民政策真正地惠及到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