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制货车入城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缓解交通拥堵,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创”工作要求,现将限制货车入城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鲜活农渔产品车、超市配送车等确需进入城区的车辆需提前办理入城手续,按照规定时间进入城区(晚上10:00——次日凌晨7:00)。 二、工程、石油、化工、建材、物流、速递、矿产等运输车辆确需进入城区的,需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准入手续并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 三、货运车辆进入城区前必须检查车辆是否存在遗漏、抛洒情况,入城车辆车身必须保持干净,必须覆盖,不得带泥上路。 四、除以上情况,其他大型车辆禁止在城区内行驶。 五、对于违反规定,未经允许进入城区的禁行车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采取自动抓拍、巡逻巡查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福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