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整治行动
行人违规也将受到经济处罚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从3月1日起至6月末止,在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以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为重点的道路交通整治行动。
整治范围:—是摩托车无车牌照、无驾驶证、无准驶证、无准入证、酒后驾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飚车飞车、放大音响、闯红灯越线以及不按规定行车等违规行为。二是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不遵守交通信号、在道路上逆行并行或相互追逐、横过机动车道不下车推行等违规行为。三是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在机动车道上行走、斜穿马路等违规行为。
处罚重点:一、公安交警部门将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或者酒后驾驶摩托车的当事者处以15日以下拘留和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对于驾驶摩托车出现的其他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上限处罚。二、对于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将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经济处罚,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罚的可扣留非机动车辆。三、对于行人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原则上以批评教育为主,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人员,让其参与交通值勤体验生活,并向违法行为的个人邮寄违法行为通知单或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经济处罚。四、对于上述严重违规行为人拒绝接受处罚和无理取闹者,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据了解,这次道路交通集中整治行动中公安交警部门还将在全城开展夜查行动。
信息来源:铁岭日报
记者 李江
责任编辑: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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