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的通报
各县区民政局,市开发区、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分类管理工作的要求,激发养老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的内生动力,持续推动养老机构实行标准化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更好的满足入住老年人服务需求,按照山东省《养老机构等级划分》(DB37/T2719 2015)和《菏泽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菏民函〔2019〕35号),市民政局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在全市开展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经过材料审定、现场评定和结果公示,共评出117家星级养老机构,其中五星养老机构2家,四星养老机构2家,三星养老机构5家,二星养老机构23家,一星养老机构85家。
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工作,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服务监管的有力措施,是全面摸清养老服务设施基本状况的有力手段。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好星级养老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开展挂牌仪式、观摩学习和媒体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养老服务标准化先进典型的培育推广工作,形成争创星级养老机构的浓厚氛围,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整体提升;要加强对星级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督促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对达不到等级评定标准和评定等级低的养老服务设施,要加大抽检频次,及时指出问题,加强整改提升。并指导各星级养老机构经常对标达标,努力争取提档升级,不断提高入住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菏泽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汇总表.xlsx
菏泽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