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菏泽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的解读
一、制定《规划》的意义及依据
为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档升级,实现县域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构建“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的分级诊疗格局,为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优质便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20﹞7号)、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的通知》(鲁卫发﹝2020﹞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菏泽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共4部分,包括总体要求、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重点是主要任务,包含7个方面:一是发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龙头作用。二是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三是筑牢村级服务网底。四是推进医防融合服务。五是配齐配强基层机构人才队伍。六是推进信息化赋能基层。七是优化基层机构运行保障政策。
三、征求意见情况
《规划》在起草过程中,先后征求了县区和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和市医保局等7部门意见,并在委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并根据多方征集意见予以完善修改,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