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政办字〔2022〕12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菏泽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菏泽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已经2022年3月9日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菏泽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批示精神,推进我市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山东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发展,坚持问题导向、融合发展,坚持系统观念、共建共治,进一步夯实监测基础,加强预报预警,摸清风险底数,强化抗震设防,保障应急响应,增强公共服务,创新地震科技,推进现代化建设,推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和平安菏泽建设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初步建成“监测智能、防治精细、服务高效、科技先进、管理科学”的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体系。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监测预测预警、应急救援、信息服务、科技创新、社会治理等工作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市防震减灾能力不断增强,防震减灾服务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保障能力更强。
三、主要任务
深入开展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全市基本建成涵盖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监测预测预警、应急救援、信息服务、科技创新、社会治理六大体系的公共服务现代化框架体系,工作重心转向更加广泛的公共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建设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
1.调查风险底数。开展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震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编制市、县两级区域地震构造图、地震危险区划图、地震危险性评价模型和县级地震活动断层分布图。开展房屋设施地震灾害重点隐患调查,编制地震灾害隐患分布图。开展房屋设施地震灾害风险概率评估,编制全市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区划图。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要素调查,查明区域内防震抗灾能力,建立全市和县域地震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编制地震灾害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协助完成国家第六代地震区划编制市域内基础性工作。
2.严格抗震设防要求监管。依法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深化地震安全性评价“放管服”改革,推进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实现应评尽评,落实全市城乡新建建设工程不低于七度抗震设防要求。市辖区内的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抗震设防要求提高一档、抗震措施提高一度,加强乡村公共设施和农村住宅抗震设防管理和服务。继续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提供农村民居抗震技术服务。加强减隔震、抗震支架等抗震新技术在城市建设中的推广应用,促进城市抗震韧性整体提升。
3.推进加固工程。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及时更新房屋设施抗震设防能力信息,加快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设,以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为基础,全面开展城镇住宅、大中小学校、医院、农村民居以及重要交通生命线、电力和电信网络、危险化学品仓库等抗震等级鉴定评估,突出城乡社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设施、重点部位加固改造,不断提高重大工程和重要基础设施的抗震能力。
4.扩大科普宣传。建立健全宣传、教育、科技、科协、应急等部门的协同机制,推进资源共享,共同举办防震减灾重要科普活动,编制防震减灾科普读物,培育防震减灾科普品牌。完善政府购买防震减灾服务的政策标准,加大政府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依托知名专家、青年学者和优秀教师,组建1支不少于20人的市级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队伍,按社会人口总数的一定比例,选聘专兼职防震减灾科普工作者。大力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和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省、市三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二)优化地震监测预测预警业务体系。
1.优化监测台网。优化全市测震观测和地球物理场观测站点建设,推进台站标准化改造和设备升级换代,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提高地震监测台网运行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加强煤矿等专业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技术指导,提升非天然地震监测能力。规范地震台网分级分类管理,稳步提高地震台网运行质量和产出效率。
2.强化震情研判。完善震情会商机制,规范程序、量化指标、细化内容。加强地震预测方法研究和观测数据深度分析,强化聊考带两侧重点地区的地震短临***措施,健全适于菏泽地震构造特点的地震预测指标体系。推进地震数值概率预测技术应用,提高长中短临预测水平。
3.科学发布预警。完成“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菏泽分项目建设,实现秒级地震预警和分钟级地震烈度速报。推进地震预警在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示范建设,建立立体化传播网络。针对交通、煤矿、燃气、危化等重点行业,探索提供地震预警定制化服务,不断拓展地震预警应用。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参与地震预警公益事业。
(三)健全地震应急救援业务体系。
1.加强应急准备。健全地震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和修订机制,健全地震现场工作队联动机制和现场队伍预置机制。重点推进Ⅰ类和Ⅱ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建设、使用和运维管理。结合地方震情特点和抗震救灾要求,加强应急装备建设。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等部门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做好防灾设施设备的统筹使用,保障“防大震、救大灾”基本需要。
2.强化应急响应。构建“震前预评估、重点隐患排查,震时快速评估、开展烈度评定,震后破坏调查、服务恢复重建”业务体系。定期开展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健全地震应急救援基础数据共享机制和震后灾情快速获取机制,提升地震应急技术系统快速响应能力,为应急处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提升救援能力。充分发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抢险救援主力军作用,强化市、县消防救援队伍地震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鼓励、指导志愿者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加强救援技术专家队伍、现场应急工作队伍、灾情速报队伍、志愿者队伍和地震应急救援第一响应人队伍建设。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开展常态演练及技能训练,推进基层应急能力综合提升。
4.震灾情景构建。立足重特大地震灾害,强化部门协同联动配合,编制巨灾应急预案,构建巨灾情景工作方案,开展应急任务与能力分析,制定完善应对措施,开展巨灾应急推演,强化底线思维,确保极端条件下的应急物资储备、通讯电力保障、医疗救援救助等基本生活条件到位。
(四)健全地震信息服务基本体系。
1.夯实服务支撑。编制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清单,构建防震减灾决策服务、公众服务、专业服务和专项服务体系,依托省级防震减灾信息服务数据平台,全面推进核心业务系统全面云化与深度融合,推动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等基础数据共享、共用、共建,为政府、公众和行业的应用服务提供有效、可靠的业务支撑。
2.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拓展防震减灾公共服务领域,丰富公共产品,强化服务供给。实现市县级政府决策类服务全覆盖,地震速报、强震预警、科普宣传等公益性信息覆盖率达到70%,对重点行业提供个性化定制的防灾减灾服务,基本建成智能普惠的信息服务基本业务体系。
(五)强化地震科技创新应用。
1.支持科技创新。加强防震减灾科技团队建设,激发科技创新能力。支持地震监测预测预警、抗震设防、应急救援等领域的技术创新,鼓励积极申报国家、省级防震减灾科技创新项目。
2.加强合作交流。加强地震、应急、气象、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大数据等部门的数据资源共享。加强地震部门与高校、科研院所在信息技术、地球科学、地震工程、结构抗震等方面的合作交流。
3.鼓励成果转化。推进地震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地震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地震科技成果转化引导机制,促进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实现部门、行业和地方的集成联动,加快产业化进程。
(六)构建防震减灾社会治理新格局。
1.健全体制机制。深入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理顺各级各部门防震减灾工作责任,强化防震减灾领导指挥机构职能,督促防震减灾法定职责落实。
2.强化基层基础。完善基层防震减灾管理体制,推动地震台站业务转型升级,探索建立新时期群测群防工作模式,加强市县两级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形成协调联动机制,建立与属地地震灾害风险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将地震安全风险防范纳入基层社区网格化治理体系。
3.强化行政执法。深入推进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改革,强化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依法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将地震行政执法全面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四、重点项目
根据“山东省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现代化建设工程”任务,实施“菏泽市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现代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地震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地震应急技术装备保障、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系统建设4个分项工程。
(一)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基础工程。
1.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震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开展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与评价,编制市县两级地震构造图和地震危险区划图。开展房屋设施地震灾害风险概率评估,编制全市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区划图。
2.防震减灾科普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地震、应急、教育、科技等部门现有场馆及地震台站等公共资源,增加完善防震减灾科普展项,争取省级支持,建成1~2个具有地震科普功能的场馆、10个左右地震科普宣传展室,新认定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不少于10所、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不少于10个、省级地震安全示范企业不少于2个。
(二)地震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分项工程。
1. 智能地震监测台网建设。优化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布局,加强黄河沿岸区域地震监测站点建设,保障黄河堤坝地震安全。实施地震监测台站标准化建设,对地震监测台站观测环境、监测设备和设施进行优化升级改造。建设地震台网运行管理综合平台,提高台网运维、数据质检和计量校标的智能化水平。
2.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技术系统建设。在完成“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菏泽分项目建设基础上,优化全市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台网,增设重点区域预警终端,实现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达到70%。完善数据分析、信息评估和运行保障体系,提高预警信息精准度和时效性。面向交通运输、煤矿、危化、燃气等行业(企业)建设定向预警系统,提供定制化信息服务。
(三)地震应急技术装备保障分项工程。
1.地震应急物资、技术装备库建设。积极争取省级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落地菏泽,保障地震监测运行和现场应急工作等需求。根据《关于明确市政府部门应急物资保障职责分工的通知》(菏编〔2020〕50号)要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等部门加强救灾物资储备。
2.地震应急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全市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上下贯通、行业部门横向联通、多源信息融合共享的地震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纵向实现市县级全覆盖,横向接入自然资源、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能源等行业部门相关数据信息和业务系统,对接省地震应急一体化信息平台,实现地震灾害会商研判、指挥决策、应急调度、抢险救援、队伍调派、装备调配、物资调运、信息发布等功能,提升抗震救灾指挥调度能力。
(四)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分项工程。
1.地震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探索开发满足本市需求的地震信息服务平台,对地震台站、地质构造断裂、抗震设防标准、科普宣传等数据资源进行整合,提升本地地震应急服务信息化水平。
2.公共服务产品制作系统建设。依托山东省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产品制作系统和专业定制服务产品制作系统,快速产出地震烈度及灾情分析、地震安全保障服务和公益服务产品,提供不同行业应用场景下的信息服务产品。依托山东省防震减灾全媒体综合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满足政府、行业内外和社会公众对地震行业的综合信息服务需求。
五、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推动防震减灾纳入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县两级依法落实防震减灾法定职责,强化职能部门防震减灾意识,健全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保证必要的人员编制和工作条件,切实保障防震减灾基层管理责任得到落实。
(二)坚持依法管理。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山东省地震活动断层调查管理规定》《山东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健全防震减灾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地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地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强化执法人员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程序意识,确保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健全我市与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相配套的政府规章,提高各项法规制度的可执行性。
(三)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继续加大防震减灾工作投入力度,将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市县两级对防震减灾重点建设项目的专项投入。积极拓宽资金渠道,鼓励和引导企业及社会支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四)强化人才支撑。拓宽防震减灾人才交流、培养、合作、引进渠道,建立灵活的人才引进、使用和管理机制,构建优秀人才梯队和创新团队,建立健全人才资源激励、评价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以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地震应急处置等内容为重点的教育培训体系,提升人员队伍整体素质。
(五)完善考核评比机制。修改完善防震减灾工作考核制度、办法,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考核的运用与管理,有效调动防震减灾工作积极性;建立和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评估和集体讨论研究相结合的评比表彰机制,为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动力。
(六)做好规划实施与评估。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规划实施。建立规划实施的责任体系、实施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做好规划实施的上下衔接、任务衔接,强化督查和评估,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法
院,市检察院,菏泽军分区,各民主党派市委。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 3月2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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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菏政办字〔2022〕12号 《菏泽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菏政办字〔2022〕12号 《菏泽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政策解读
【音频解读】菏政办字〔2022〕12号 《菏泽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政策解读
【负责人解读】:菏泽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张永进同志解读《菏泽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政策简明问答】:菏泽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问题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