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试行在企业登记中扩大出资者范围在职人员可出资入股国家公务员参照和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以及国企领导干部等除外
据新华社上海7月2日电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2日在此间宣布,上海将试行在企业登记中扩大出资者范围,除国家公务员等,准许在职人员向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各类
企业出资入股。
焦扬说,试行扩大出资者范围的文件已经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有关政策近期将在浦东新区进行试点。在职人员向企业出资入股应当遵守相关的义务,包括依法与现所在
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有关竞业限制、保守商业秘密等方面的约定,不得有损害所在单位利益的行为。
根据上海市政府的新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纪规定的其他
人员(如律师、注册会计师、法官等),不得向各类企业出资入股。除此以外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外省市区自然人都可以在上海投资。
而在过去,只有农村村民、城镇待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辞职、退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可以投资设立企业、成为个人股东。
上海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处长孔祥毅说,过去限制在职人员投资企业的法规受当时的历史条件限制,其规范的内容已经明显滞后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企业登记中扩大出
资者范围,与我国现行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并不冲突,可以从现行法律规定中找到根据。
此间经济学家分析认为,扩大出资者范围,允许在职人员成为企业股东,是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的一个重要途径。
焦扬表示扩大出资人范围政策具有三方面积极意义: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有利于吸引外省市区自然人来沪投资;有利于避免在职人员以非正规手段进行投资,从而倡
导社会诚信,保护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