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我市举行升国旗仪式
青岛日报讯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9周年,我市定于10月1日上午9时在市级机关办公楼广场举行升国旗仪式。届时,我市武警国旗班将出旗、升旗,工作人员还将现场分发小国旗,欢迎市民自愿参加。
“十一”期间,各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将升挂国旗。市区香港中路、山东路、福州路、澳门路周边以及东海路等路段将设国旗街,各区市也将选择一两条主要道路作为国旗街插挂国旗。各企事业单位和村委会、居委会也将在“十一”升挂国旗;有条件的城镇居民院(楼)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要升挂国旗;各区市主要商业街道的临街商场、宾馆、饭店等服务单位,机场、港口、火车站、汽车站等各口岸站点以及旅游景区等各窗口服务单位也将插挂国旗。有关部门还将组织公交车、出租车插挂国旗;同时,倡导各类公务用车、私家车插挂国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