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党政群机关统一换领新版身份证
8月8日,从市编办了解到,按照中央、省部署要求,党政群机关现有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成为党政群机关新的“身份证”。截至7月31日,我市党政群机关集中赋码发证工作结束,全市900余家党政群机关全部完成了新证换发工作。
长期以来,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被不同部门分别赋予不同的身份代码,如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等,相当于一个机构拥有多个“身份证”。这些代码长度、含义、作用不同,部门间信息数据相互割裂封闭,存在“信息孤岛”问题。与原《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相比,新版证书统一加盖“XXX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专用章”,载有全国唯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统一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5个部分组成。同时,新版证书采用“二维码”防伪,通过手机扫描即能显示单位机构名称、代码、负责人、发证日期等信息,并可链接省监督管理网,方便各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进行业务办理、真伪比对、信息查询和监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是党政群机关在全国唯一、终身不变的“身份证”,实现了代码管理从多头到统一、资源从分散到统筹、流程从脱节到衔接的转变。根据《***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在2017年底前的过渡期内,组织机构代码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存。过渡期结束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将停止使用。(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