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出台促进消费十四条推动商业回血复苏
近日,《泰州市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商业消费加快恢复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促进消费14条”)正式印发,以精准有力、“含金量”高的14条政策措施,有力对冲疫情影响、提振经济、普惠市民,促进商业消费加快恢复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政分为“促进市场加快复苏,充分激发和释放消费需求”“把握消费升级趋势,全力打造品质消费新高地”“强化政策制度保障,夯实消费高质量发展基础”三个板块,涵盖全面恢复商业场所正常经营、持续开展消费促进系列活动、全面激活餐饮消费、鼓励汽车家电消费、支持发展夜间经济、提升新型消费供给能力、大力发展品质消费高质量推进消费载体平台建设、充分激发镇村消费潜力等14条政策措施。
重点包括:对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发券让利投入不低于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市区企业单位,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5万元资金支持,并对市级层面组织的促消费竞赛、评比活动中的获奖企业给予奖励,对承办促消费活动的单位也给予补贴;对2021年以来首次获得五钻级、四钻级、三钻级认证的市区餐饮企业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汽车列统销售企业每销售1辆5万至10万元(不含10万元)在市区上牌的乘用车,可获不超过2000元的补贴,10万至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车可获不超过4000元补贴,20万至30万元(不含30万元)的车可获不超过6000元补贴;对销售1级、2级能耗节能家电产品的,按照不超过实际售价的5%对销售企业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支持限额以上大型商贸零售企业开展网络销售,上半年实物商品网络开票销售额首次超过200万元、5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10万元的奖励等。
设置地标性夜经济集聚区,探索24小时营业区试点,对入驻商户免收场地费用,增设夜间道路免费临时停车场(位),城市综合体、大型商超、餐饮、文体活动场所周边指定区域公共停车场18时至24时免收停车费。
在“强化金融服务支持”方面,探索把真实的***、第三方平台收款数据等作为无抵押贷款授信审批参考依据,提高信用状况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和消费者贷款可及性。
在“稳定市场主体促消费”方面,落实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政策,鼓励进一步加大优惠力度。
在“营造浓厚消费氛围”方面,对企业在相关媒体开展促消费宣传给予补贴,对单个企业宣传广告支出给予不超过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促进消费14条”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阶段性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如国家和省出台同类的政策,原则上按“取高不重复”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