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河新区发布禁火令林地严禁野外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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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7日发表
近日,漳河新区发布禁火令,即日起至5月10日,漳河新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林地及林缘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以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根据禁火令,在禁火区域内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严禁野外烤火、野炊、玩火、吸烟、祭祀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非生产性用火;严禁烧荒、烧田畔、炼山造林、烧灰积肥、烧秸秆、焚烧垃圾及其他野外生产性用火;严禁破坏或占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以及宣传警示标志;严禁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不安全用火行为。进入禁火区域的车辆和人员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凡违反禁火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理法》《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或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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