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集中征管矿业非税收入
本月底,东宝对全区矿业非税收入进行集中征收管理,以保护矿产资源,减化办事程序。
凡在该区境内从事矿业资源(指煤炭、石膏、石灰石、大理石、方解石、硫金砂等)开发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为矿业非税收入整合征收对象。非税收入整合征收项目为:育林基金和维简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排污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劳动合同鉴证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非税收入。
为简化程序、方便工作,由各收费职能部门委托东宝区煤炭管理局统一征收,多家分流。区煤炭管理局年初按照各职能部门的委托,结合矿业业主的年设计生产能力,合理确定全年征收任务,并在全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矿业业主要按照区煤炭管理局下达的征收任务每月主动到区矿业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办公室申报缴纳非税收入,该办公室开据统一的行政事业收费收据,实行一票制收费,缴入区财政专户管理。该办公室每季度末组织财政、林业、水利、环保、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煤炭等相关部门汇总非税收入情况并提出结算意见,经区矿业非税收入整合征收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区财政局集中分流非税收入。 (钟许 李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