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落实激发内生动力加快精神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华容扶组发〔2017〕2号
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关于落实激发内生动力加快精神
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关于落实激发内生动力加快精神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华容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7年3月9日
关于落实激发内生动力加快精神脱贫行动的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快精神脱贫,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倡导脱贫光荣,根据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加快精神脱贫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华容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工作队主抓、村“两委”主动的政策优势和组织优势,走基层、访农户、加措施、强带动、挖潜力、激活力,把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精神支撑立起来、信心树起来,“让他们的心热起来、行动起来”,形成脱贫光荣的良好氛围,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增添不竭动力、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相结合。“扶贫不是慈善救济,而是要引导和支持所有有劳动能力的人,依靠自己的双手开创美好明天”。贫困群众是扶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党和政府既有责任帮助贫困群众致富,更有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培养贫困群众自力更生的精神,实现“群众干、干部帮”,确保脱贫攻坚攻得下、站得住。
(二)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脱贫致富贵在立志,只要有志气、有信心,就没有迈不过去的坎”。切实做好对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工作,坚定脱贫致富、加快发展的信心,发扬自强自立精神,引导贫困群众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防止扶贫工作陷入“福利陷阱”“贫困陷阱”甚至中等收入陷阱。
(三)坚持内因与外因相结合。“脱贫是干出来的”,“需要政府和群众共同努力”。乡镇政府要在加大扶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从“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的转变。
(四)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注重增强扶贫对象和扶贫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找准突破口,找准发展路子,加大内源扶贫力度,着力解决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弱、自我“造血”功能不足的难题,提高脱贫质量和效益,实现稳定脱贫。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加大舆论宣传的引导力度。运用区电视台、村村响、政府网站等媒体开设专版、专栏、专题,大力宣传党对贫困人口的深切关怀,准确解读中央和省脱贫攻坚的决策部善、政策举措;深入脱贫攻坚一线,采写推出一大批有深度、有温度、有力度、鲜活、生动、感人的报道,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自强不息、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坚定贫困人口脱贫的信心和决心,构建脱贫攻坚精神硬支撑。(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文体局、区电视台、区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2.把扶贫政策清单送到贫困群众手中。将扶贫政策清单分发到基层干部、贫困群众手中,做到精准扶贫政策“一本清”,让干部学深悟透政策精神,让贫困群众知晓政策,倒逼政策落实。(牵头单位:区扶贫办,参与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3.开展政策、科技和电影“三下乡”活动。展映一套精准扶贫公益宣传片。将党和政府精准扶贫政策,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先进典型、实施精准扶贫的创新案例等公益电影宣传片对村组免费放映,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提高政策透明度。展映一组农村实用技术科普电影。有针对性地选择一批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科普电影到贫困村巡回放映,引导贫困村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助力增收脱贫。展映一批优秀国产励志电影。激励贫困群众战胜贫困,走向富裕的信心和斗志。(牵头单位:区文体局,参与单位:区科技局、区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进一步加大干部帮扶力度
4.开展干部主动走亲结对活动。区、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要发挥“领头羊”的作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常到贫困户家里坐一坐,常同困难群众聊一聊,真正把贫困户当做亲戚走,帮助解决贫困户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面对面做好贫困群众工作,打牢脱贫靠自己的信念根基。每个帮扶干部每月至少到贫困户家中走亲1~2次。(牵头单位:区委办,参与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5.帮助群众算好“四本账”。区乡干部尤其是驻村工作队干部要主动与贫困户算好收入数字账、致贫成因账、政策措施落实账、帮扶成效账等四本账,让脱贫户由原来的“被动算账”转向“主动算账”,防止少数贫困户不认账、不愿脱贫。(牵头单位:区扶贫办,参与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6.搭建“三话一会”平台。由区级领导带头,乡镇党委参与,在全区范围内搭建“基层夜话”、“网络对话”、“家访谈话”和“屋场院子会”等“三话一会”平台,采取拉家常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与贫困户逐一对话,潜移默化地将党的关怀和脱贫攻坚的政策送到贫困户,将好习惯、好风气送给贫困户,进一步改善干群关系。每个贫困户每年至少能够参加2次“三话一会”活动。(牵头单位:区委办,参与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7.组织“三联三全”活动。组织区级干部联系重点项目和贫困村;科级干部联系软弱涣散村和贫困户中的政策兜底户;区直单位党员联系未脱贫户中的一般贫困户和困难党员,实现对重点项目、贫困村和软弱涣散村、贫困户和困难党员的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委办,参与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进一步加大群众参与力度
8.群众参与选择项目。驻村工作队要将各类扶持项目、优惠政策制作成“政策项目菜单”,直接提供给贫困户,由其在乡镇干部、村支两委和驻村帮扶干部的指导下,自主选择申报发展项目,有关部门和帮扶责任人进行***服务。(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9.群众参与项目实施。凡是到户到人的产业开发、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教育扶贫、就业培训等项目,应充分考虑贫困人口的实际需要,引导贫困户积极参与。对于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项目,鼓励贫困户采取投工投劳等方式,共同建设。(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10.群众参与项目监督。在贫困村落实村级重点项目公告公示的基础上,应当选派贫困户作为项目监督组成员,全程监督项目建设进程,协助把好质量关。(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11.群众参与项目验收。贫困村水、电、路、房、环境改善等项目,卫生室、学校、文化站等项目竣工后,组织贫困户一同验收,让贫困户有更多的获得感。(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参与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进一步加大政策激励力度
12.建立脱贫激励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超过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脱贫标准的,在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精准脱贫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奖励政策的基础上,由区政府以户为单位连续三年给予奖励,第一年奖励1000元,第二年奖励500元,第三年奖励300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巩固脱贫成效。脱贫奖励资金主要通过区财政年度预算,或在整合扶贫资金中安排。(牵头单位:区扶贫办,参与单位:区财政局)
13.评选“五好模范”家庭。在全区组织开展一次“五好模范”家庭评选活动,将“爱国守法、家庭素质好,苦干实干、脱贫成效好,敬老爱幼、家庭关系好,乐于助人、邻里评价好,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作为主要标准,每年表彰20户(每个乡镇4户),每户奖励5000元。奖励资金主要通过区财政年度预算,或在整合扶贫资金中安排。(牵头单位:区妇联,参与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深改办、区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14.开展“我脱贫我光荣”评选。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用脱贫先进典型激励人。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设立脱贫贡献奖、奉献奖、奋进奖、创新奖,每年“10.17国家扶贫日”前后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各乡镇每年组织开展“我脱贫我光荣”脱贫示范户评选活动。各乡镇评选2户,于“10.17国家扶贫日”前夕予以表彰。各乡镇在每年底组织脱贫示范户开展宣讲,通过脱贫示范户现身说法,讲述自己的脱贫经历,宣传党的好政策,提振贫困户脱贫的决心和信心。(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区扶贫办,各乡镇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四、组织领导
(一)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把开展“激发内生动力、倡导脱贫光荣”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到位、见实效。各牵头单位要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对贫困村全覆盖。驻村工作队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用心用力,抓细抓实,真正把工作抓在日常、落实在平常。
(二)落实资金保障。区政府在财政年度预算,或在整合扶贫资金中安排脱贫奖补专项资金,并兑现落实。
(三)形成工作合力。区宣传、扶贫部门要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及时指导活动开展,及时解决问题;区发改、交通、水利、住建、教育、人社、卫生等项目主管部门要积极参与;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面引导,凝聚正能量,大力营造“激发内生动力、倡导脱贫光荣”的强大氛围。
华容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各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