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乡村振兴检察建议促农药经营规范化
农药因其特殊性,国家制定了《农药管理条例》等专门法规来加强农药管理,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生命安全。农药经营是否合法,是否损害公益,是我们共同的关注。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工作部署,沙洋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近日,针对群众反映农药经营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县检察院对全县农资经营场所的农药经营行为进行了走访和调查,发现该县农资经营商户普遍存在未在经营场所张贴农药经营许可证、无近两年的农药采购和销售完整台账记录、农药与农作物种子混放、农药与动物饲料没有进行分区隔离等违法经营行为,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为促进依法行政,保护绿色农业发展、乡村生态环境、农产品安全和农民合法权益,该院及时向该县农业农村局和有关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排查、依法处置农资经营场所违法经营行为,并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农药经营,促进乡村振兴。
据悉,该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人员将会持续进行跟进监督,确保诉前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农药经营安全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