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部分餐馆学校食堂经营不合
在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4个批次餐具检验不合格,涉及我局辖区食品经营单位2家,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荆州开发区顺强鳝鱼馆(杯子、碗、餐碟)、荆州开发区文华初级中学(餐叉勺)。
(一)抽检基本情况
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受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荆州开发区顺强鳝鱼馆、荆州开发区文华初级中学等2家食品经营单位使用的杯子、碗、餐碟、餐叉勺等4种餐具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生产日期:20200612,抽样单编号:DC2042***********85、DC2042***********86、DC2042***********87、DC2042***********89),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情况。餐具未经足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留在餐具上,消毒设施不足,时间不够,消毒不充分。
2、企业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餐具“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工作制度;二是有效控制餐具清洗消毒全过程,保证清洗消毒时间,做好消毒记录,防止二次污染;三是责任到人,定期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投诉举报电话。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