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刘家场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予以专项补助资金补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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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5日发表
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商贸流通在营保供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共渡难关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111号)精神,按照《松滋市发展和改革局 松滋市商务局关于支持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我镇联合刘家场镇市场监管所组成专班对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基本信息进行了审核,并商请市财政部门,拟定对湖北东方超市连锁集体有限公司刘家场分公司等17家单位予以补贴,现将补贴对象名单对外公示3天(即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
刘家场镇疫情补助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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