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
3月15日下午,李德凤主持召开社会救助会议,听取2010年全区低保工作情况汇报,对2011年低保复查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讨论,对四月份城乡低保、大病救助、临时救助进行审议。
会议认为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区低保政策实施惠及18000名困难群众,有力地推进了猇亭区项目征订拆迁顺利进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要求做好今年的社会救助工作,按照省市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提升水平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特困重保、超标退保、依法制保、阳光施保的救助原则。
会议决定分街办召开全区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同时决定3月至5月为低保复查月,区、街办将组织人员进村入户调查。有下列情况的必须取消低保待遇。
(一)家中拥有并使用小汽车和其它经营性机动车(残疾人专用车除外)的或有高价值收藏、投资有价证劵行为的;
(二)自主创业的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老板;
(三)家中无重大疾病且有二人以上有固定工作收入的;
(四)在机关事业单位上班的工作人员;
(五)已经在拿养老统筹的且无重大疾病的;
(六)家中无重大疾病已经享受低保在2年以上的;
(七)家中涉及有***、吸毒、涉黄等行为的;
(八)家中有大中专生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的;
(九)群众意见大,且明显不符合低保救助政策的;
(十)其他经人民政府或区级民政部门认定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参加人员:李德凤、艾劲松、李金玲、李毓平、冯万明、易平、李强、王晶璐、周文莉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