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国税着力三早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本网讯 7月1日,刚上班,税政科老王的电话就此起彼伏的响了起来。原来当天是小型微利企业政策出台后的第一个申报期,也是修改后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版)》正式启用的第一天。为了更好地为纳税人讲解,老王干脆到办税服务厅上班去了。
据悉,政策出台以来,为进一步支持小微型企业的健康发展,减轻小微型企业负担,长阳县国税局通过一系列措施,认真落实贯彻国家扶持小微型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一步到位。一是政策早宣传。该局及时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8号及相关税收政策、新版申报表通过长阳国税QQ群、电话、宣传单等多种形式通知企业自行使用,共计一百余次;二是专员早辅导。针对此次优惠政策与以往政策的不同点,对纳税人开展面对面的辅导,重点辅导以往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核定征收企业,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都能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三是补报早落实。由于政策四月份才出台,但是文件执行的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起,为此,该局专门安排人员对企业的申报情况进行查询,对前一季度未申报的优惠情况进行补报,从而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从2014年1月1起享受这一税收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共计37户符合条件企业申报享受减免所得税额4.1万元。预计今年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户数和减免所得税款将大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