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多措并举倾力扶持民营养老机构发展
为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培育扶持民营养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县民政局通过积极推进县级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协助民办养老机构争取上级政策、及时足额发放运营补贴、及时返还诚意保证金等方式,有力推动了全县民营养老事业快速发展。
积极推进县级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县城市社会福利院、县第二社会福利院分别与长阳乐龄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长阳宏晟社区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托管运营协议,通过运营方式的改革,使公办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床位利用率明显提高。
协助民办养老机构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协助长阳乐龄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获得宜昌市具备一定规模的非政府投资养老机构奖励补贴20万元,获得宜昌市规上养老服务企业奖励补贴10万元;协助长阳夕阳红老年公寓获得宜昌市具备一定规模的非政府投资养老机构奖励补贴15万元。
及时足额发放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对全县所有民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依据实际入住失能、半失能、自理老人的数量,分别按照1800、1400、1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2021年共发放养老机构运营补贴90.37万元。
严格按政策返还诚意保证金。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取消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的通知》文件要求,返还长阳乐龄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诚意保证金5万元,返还长阳宏晟社区服务有限公司诚意保证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