榛子国土所田间地头化解群众建房纠纷
本网讯(通讯员 彭爱华、严明军)5月26日,榛子乡板庙村二组潘和斌早早来到乡国土资源所申请办理房屋改扩建手续。接到申请,国土所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踏勘。
踏勘中发现潘和斌申请改扩建房屋紧邻邻居习之贵的责任田,房屋的改扩建将会影响地里农作物的采光。按照规定双方必须达成用地协议,才能办理审批手续。但潘和斌坚持说:“我建房子又不占他的,还需要他习家同意?”工作人员让在场的村主任把习之贵叫来协商。二人一见面,没等村主任开口,双方就争执起来。国土局工作人员会同村主任对双方分别进行劝导,向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他们可以通过正当渠道主张自己的权利。但双方的火气依然未减,第一次协商无果而终。
国土局工作人员第二次找到习之贵做工作。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说,习之贵认识到:“远亲不如近邻,为争一口气,伤人伤已都划不来。”最后答应只要潘和斌对其采光影响适当做些补偿就在手续上签字。第二次协调取得突破性成效。
潘和斌说:“其实我知道土地是集体的,自己只有使用权,我建房遮挡了他家农作物光线,我们全家商定同意给予他一定的补偿。你们为了我们百姓的事,这么贴心的帮忙,真是麻烦你们了。邻里之间,还是应该以和为贵才对。”
(责任编辑:董华 编审:邹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