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津新区(经开区)招商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五、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八、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拟订全区招商引资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分解下达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目标。
(三)制定全区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策划和组织境内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和对外推介工作。
(四)负责全区重点产业和重大招商项目调研;负责引进境内外知名企业和重大项目;负责招商考察、洽谈等具体工作。
(五)为外来投资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提供“项目秘书”服务。
(六)负责全区招商引资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制定全区招商引资宣传、推介资料,负责全区招商项目库、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统筹协调全区招商引资及相关项目建设工作,开展重点区域驻点招商工作。
(九)负责襄阳东津新区招商服务有限公司日常管理和招商任务考核工作。
(十)承办省、市、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招商局目前内设机构6个:综合办公室、招商一部、招商二部、招商三部、招商四部、战略性新兴产业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2年预算收入为1026.1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支出为102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4万元,占2.55%,项目支出1000万元,占97.45%。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预算收支1026.14万元,较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收支526.35万元,增加499.79万元,增长94.95%,主要原因为: 2022年东津新区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组建六大产业链招商专班;2022年将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队伍、加大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力度。
二、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026.14万元,占当年预算拨款100%,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26.1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9.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5万元。
三、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026.1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9.66万元,占99.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万元,占0.15%;卫生健康支出2.85万元,占0.28%;住房保障支出2.05万元,占0.20%。
四、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6.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53万元,占90.02%;商品和服务支出2.61万元,占9.98%。
五、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7万元,下降87.5%。主要原因是持续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有效落实勤俭办事、厉行节约措施。
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支出1.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48万元、差旅费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招商局无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
招商局本级2022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1个,金额1000万元,具体绩效相关表格见***。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安排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指财政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开展财政执法调研、财政信息宣传、非税收入征管、预算管理工作、农业综合开发及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会计职称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培训和会计从业人员管理、全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财政课题研究与内部刊物编纂、财政干部业务培训、市农发办和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财政局机关服务中心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财政局用于开展预算改革、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编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局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财政决算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局用于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全市财政核心管理软件基础平台建设运行维护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局用于投资评审、资产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局用于购领财政票据印刷及开展其他财政事务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科的支出。
(十三)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局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