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区2022年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我区水产养殖业提档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保障水体系统及其周边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实现环境友好、提质增效,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增加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供给为目标,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为方向,通过构建生态治理工程,去除养殖尾水中大部分的氮、磷污染物,开展科学、高效地处理水产养殖尾水,促进水产养殖行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发展;将净水效果与景观相结合,提升周边的环境景观,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推动产业兴旺、绿色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项目名称
2021年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
三、实施范围及目标任务
全区治理总面积为1200亩,要求选择本区范围内符合渔业规划的连片精养鱼池,因地制宜确定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措施,实施进排水改造,建设水质净化设施,采用循环水养殖技术,“三池两坝”尾水治理模式;项目实施期限为2022年2月至2022年6月。
四、项目建设资金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武财农〔2021〕977 号 )精神,安排我区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180万元,补助标准为1500元/亩,建设单位配套资金比例不低于1:1。
五、项目建设单位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为农业龙头企业、渔业企业、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国有农场、水产家庭农场、养殖大户; 对项目用地必须有明晰、稳定的土地权属;建设选址符合《武汉市现代农业发展空间布局规划(2012—2020年)》要求,且不在水产禁止养殖区;项目治理示范的精养鱼池连片基地面积不小于500 亩。
六、项目操作程序
(一)建设单位遴选。项目实施方案经区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下发相关街道,由养殖业主自愿申报、街道推荐,将确定的项目建设单位名单(见附表)报送区农业农村局,经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根据建设单位申报条件遴选后确定2022年项目建设单位。
(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与批复
1、项目实施方案报送。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设计方案后,将正式文本一式三套(同时报电子文本)报送区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
2、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和批复。项目建设单位报送实施方案后,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提出修改意见,由项目建设单位修改后报区农业农村局批复。
(三)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按区农业农村局批复的建设内容保质保量于2022年6月20日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竣工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区农业农村局提请验收(验收申请报告由项目所在街道签章)。
(四)验收总结。按项目实施方案组织第三方完成项目工程审计、财务审计、绩效评价和验收报告,验收工作完成后,在区政府网站公示验收结果和补助资金,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并向市农业主管部门报送项目验收结论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等资料。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辖区项目的落实和统筹协调,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按任务清单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所在街道督导项目建设单位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二)加强资金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统筹、使用和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最终结果负责。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资金用途、建档立卡,完善项目资料台账,会计档案,做好项目的审计工作,开展项目的资金绩效评价。
(三)严肃纪律规矩。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要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程序及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及时拨付。项目验收过程中严肃党纪、政纪要求, 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
(四)及时验收总结。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按时进行项目验收,认真总结项目建设成果,完成绩效自评报告,并将相关资料报送市农业主管部门。
武汉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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