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低首付购买工程机械转手高价倒卖牟利百万
谎称有建筑工地施工,急需挖掘机等工程机械,而后以低首付方式从机械企业“购得”挖掘机等工程机械后,再转手倒卖从中牟利,湖北及武汉有众多建筑工程机械企业上当受骗,损失惨重,警方经一年多时间缜密侦查,这伙以浙江及湖北籍犯罪嫌疑人组成的诈骗团伙最终被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经侦大队民警一锅端掉。1月8日,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经侦大队向建筑工程机械企业预警:谨防此类低首付合同诈骗犯罪活动。
现年33岁的李某专系浙江省龙游县詹家镇石亘村无业人员,2014年9月1日,李某专化名贾韬,与化名龚鹏的湖北省南漳县巡检镇擂鼓街无业人员李某群等人合谋以低首付方式为名,与建筑工程机械企业签订合同,从而骗取工程机械倒卖牟利。李某专等人谎称在银行有关系,可以发放贷款,指使武汉市江岸区江大路无业人员涂某到湖北柳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自称其"有工地,需要工程机械"为由,以低首付的方式,与湖北柳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签订2辆装载机机械买卖合同。事后,由李某专支付15万元首付款后,李某专、李某群、凃某等人将价值68万元的2台装载机从机械企业提走,并以34万元的价格转卖给他人,从中获利19万元。
此后,李某专、李某群又联手胡某等人以此方式再次从湖北柳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签订2辆装载机机械买卖合同,支付16万元首付款后,李某专、李某群、胡某将价值68万元的2台装载机提走并以24万的价格转卖给他人,获利8万元。
2014年9月下旬,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受害企业报案后,立即组织精兵强将进行侦破。警方通过缜密侦查发现,这是一个组织严密、利用合同方式诈骗的专业团伙,李某专、李某群等人还以低首付18万元方式,从利星行机械(武汉)有限公司骗走价值98万多元的美国进口卡特牌挖掘机后,以30万元的价值转卖他人,从中获利12万元。此外,李某专、李某群等人还以此种低首付方式诈骗倒卖汽车,从中牟利,作案10余起。
2015年11月底,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经侦大队经过1年多时间缜密侦查和追捕,先后将涉嫌低首付合同诈骗犯罪的李某专、李某群、涂某、胡某、王某、彭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目前,警方已将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的李某专、李某群等6人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警方分析这起诈骗团伙案犯罪嫌疑人屡屡行骗得手的原因:犯罪嫌疑人利用工程机械行业之间竞争激烈的特点,少数经营挖掘机的厂家或是经销商为了抢占市场,以超低首付吸引买家前来购买,且未设置任何抵押担保,从而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工程机械行业销售手续简单,准入门槛过低,对购买人的情况没有认真调查核实,整个行业处于一种非正常竞争状态。本案中,嫌疑人将工程机械销售给他人都是通过中介,且嫌疑人、中介、买家都使用化名进行交易不用自己的真实身份,交易完成后就改变联系方式,作案隐蔽性较强。
警方因此向建筑工程机械企业预警,谨防此类骗局: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许多建筑工程机械企业迫于生存压力急于做成业务,对于可能发生的合同诈骗犯罪存在侥幸心理,而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因此,应增强对合同主体履约能力的审查,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还应对其诚信度展开必要的调查,不要单方面相信犯罪嫌疑人的自我吹嘘,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对方使用挖掘机的背景是否真实存在,其是否有相关工程项目;对方的经济状况,如注册资金、资产负债、经济效益、经营内容和经营水平、生产能力和技术设备;对方的商誉情况,如履约能力、以往的履约率、诉讼状况等,可避免受骗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