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惠友鲜蛋批发商行经营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信息公告
在襄阳市市县级农产品专项抽检工作中,检出1个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樊城区,经营者为襄阳惠友鲜蛋批发商行(以下称当事人)。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与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食品的抽样单编号为NCP2042***********99,样品“鸡蛋”,生产日期为2020-11-22。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经抽样检验,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襄阳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11日收到检验报告,于2020年12月17日将检验报告送达企业。
二、风险控制与原因排查情况。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该批次同批号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都已销售完毕。造成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原因是养殖环节未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兽药。
三、行政处罚情况。当事人销售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鸡蛋”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应当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处罚,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3月24日立案调查,2021年7月20日结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襄市监罚字〔2021〕87号),做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75元,罚款3000元,合计执行3075元,上缴国库。
四、整改复查情况。针对当事人采购销售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企业进一步优化内部流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五、公示网址链接:http://www.fc.gov.cn/。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樊城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