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委、办、局,县经济开发区、有机农业开发区:
2016年,全县各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进一步转变职能、规范权力运行、积极防范和化解矛盾,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表彰先进、宣传典型,现决定命名县财政局等11个单位为“宝应县2016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5个项目为“宝应县2016年度依法行政示范项目”;对射阳湖镇人民政府等17个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陈超等15名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命名、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添佳绩。各镇区、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开创“四个宝应”建设新局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3日
***:
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11个)
地税局 财政局 卫计委 市场监管局 水务局 粮食局
农 委 国土局 交运局 城管局 公安局
二、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17个)
射阳湖镇人民政府 望直港镇人民政府
氾水镇人民政府 泾河镇人民政府 水产局 烟草局
住建局 审计局 国税局 规划局 民政局 环保局
建管局 安监局 房管局 统计局 文体广新局
三、依法行政示范项目(5个)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国土局 交运局 水务局
地税局 农 委 水产局
粮食局
(二)规范两法衔接行为:公安局 人社局 卫计委
(三)规范依法决策行为:财政局 物价局
(四)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市场监管局 烟草局
(五)规范行政指导行为:城管局 文体广新局
四、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15名)
陈 超(泾河镇) 李 湘(审计局) 季运奎(财政局)
张广章(粮食局) 姜启顺(农 委)夷晓宇(国土局)
邱如松(公安局) 胡劲扬(交运局) 潘永华(水务局)
李晓峰(卫计委) 黄玉宏(地税局) 衡达时(城管局)
万长青(市场监管局) 张永梅(住建局)
朱 敏(法制办)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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