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七抓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为做好汛潮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灾害的发生,赫章县“七抓”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一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强化煤矿企业主体责任。成立“雨季三防”工作机构,配备专人,落实责任制,完善水文资料档案,建立预警预报系统和应急预案,落实防汛物资,组织开展汛期方案应急演练。二是严防煤矿透水事故。加大水害隐患排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查处,一旦发现险情,立即撒出井下全部人员。三是督促各煤矿企业进一步摸清矿井周边小煤矿及本矿井范围内的水文地质情况,重点排查汛期地表水涌入、临近矿井水害隐患和溶洞水、山塘水威胁灾害,制定严密的防汛、防水、防灾措施。
二抓非煤矿山企业及尾矿库安全工作。一是督促企业建立防汛机构和值班巡逻制度,制定汛期应急预案和储备充足的防汛物资。二是督促井工开采的矿山落实好地面防洪、井下探放水等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三是抓好露天矿山防滑坡、防跨塌和防泥石流等工作。四是加强尾矿库监测监控,防止溃坝漫坝挎坝事故发生。
三抓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一是认真排查治理交通运输安全隐患。组织全方位的地质灾害排查,对于排查出的隐患,根据危险性程度,实行分级监控和预警。二是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国土、交通运输、路权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将道路灾害及时通报给运输企业,运输企业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行车操作规范,组织驾驶人员进行有关培训,提高防范意识。三是加强路面监管。公安交警和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相应的应对恶劣天气的交通管制方案,对影响行车安全的漫水桥和塌方道路,及时实施交通管制,限制车辆通行。
四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一是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做好防雷电、防洪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工作。二是监督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三是督促烟花爆竹企业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规定,加强防汛、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管理,定期检测、维护防雷和防静电设施。
五抓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一是开展园区、建设项目汛期安全检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排查治理施工作业现场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全面掌控、超前防范、彻底治理。二是加强对隧道施工中突水突泥和冒顶塌方事故的防范,加强探测监控,强化支护等措施。三是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六抓地灾防治工作。一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密切关注和防范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落实好防范应对措施。二是加强巡查、监测监控,及时将受山体滑坡、洪水和泥石流威胁的人员聚集场所的所有人员撒出危险区域;不能及时撒出的,采取有效的预警预防措施。
七抓水利安全工作。一是组织对病险水库、水利设施、山塘水库、河堤河坝等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确保安全。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水电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督,防止因安全措施不落实造成安全事故。